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医保共济对象可能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北京医保共济对象的范围。
北京医保共济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1. 城镇职工:包括在北京市就业的企事业单位职工;
2. 城镇居民:包括北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及其随迁子女、无户口在京的其他居住人员;
3. 退休人员:包括在北京市正式退休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城市居民;
4. 失业人员:包括在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5. 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在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内的农村居民低保对象、扶贫对象等;
6. 学生:包括在各级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学生;
7. 职业学校学生:包括在职业中专、技校、成人高考等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
8. 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其随迁子女;
9. 其他未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比如未就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医保共济对象可能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北京医保共济对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