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供热设施时,居民和单位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正规合法使用供热设施。
根据淄博市供热条例规定,以下情况属于违章用热:
1. 未经供热企业允许擅自改变、关闭、恢复供热设施;
2. 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供热费用;
3. 未按照规定使用供热设施,如私自调整供热设备温度、关闭供热设备等;
4. 未经供热企业批准,私自将供暖用水改作其他用途;
5. 在供暖季节内使用其他供热设施,未终止供热合同并办理停供手续;
6. 在供暖期间自行燃烧煤炭、柴火等燃料取暖;
7. 其他破坏供热秩序、违反供热法律法规的行为。
这是一些常见的违章用热行为,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淄博市供热条例规定来判断。在使用供热设施时,居民和单位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正规合法使用供热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