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以上所述为一般情况下的韶关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具体的领取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请以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和规定为准。
根据韶关市政府的相关规定,韶关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 领取条件:
- 韶关市户籍或在韶关市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 年满16周岁及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主动失业或员工发生合理的劳动争议、经济合同解除等非个人原因导致失业;
- 具备求职能力和愿意参加就业服务的失业人员。
2. 补助金标准:
-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个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
- 领取期限为最长24个月,期满后不再享受失业补助;
- 补助金额为个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50%;
- 最低补助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高不超过同期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
请注意,以上所述为一般情况下的韶关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具体的领取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请以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