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购置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等相关法规和规定,汉中市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如下:1.汽车:-小型汽车:使用满15年报废-大中型汽车:使用满10年报废-其他汽车:使用满8年报废2.非营运客车和营运客车:-客车座位数在9座及以下:使用满15年报废-客车座位数在9座以上:使用满10年报废3.营运货车:-非危险品运输车辆: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购置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等相关法规和规定,汉中市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如下:
1. 汽车:
- 小型汽车:使用满15年报废
- 大中型汽车:使用满10年报废
- 其他汽车:使用满8年报废
2. 非营运客车和营运客车:
- 客车座位数在9座及以下:使用满15年报废
- 客车座位数在9座以上:使用满10年报废
3. 营运货车:
- 非危险品运输车辆:使用满10年报废
- 危险品运输车辆:使用满8年报废
以上规定仅为参考,具体报废年限可能因地区政策和相关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请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