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公安局的规定,佛山居住登记有效居住处所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如果是租赁房屋,则需要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是购房,则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可能因个别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佛山市公安局或派出所。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的规定,佛山居住登记有效居住处所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如果是租赁房屋,则需要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是购房,则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房屋使用证明:如租赁的住宅用房需要提供合法使用住房的有效住宅用房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公证书等;如自行购房居住,则需要提供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3. 房屋登记证明:如属于住宅用途的房屋,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
4. 房屋居住人员的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居住人(租户或购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需要提供住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住房居住登记表或居住证明。
6. 其他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可能因个别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佛山市公安局或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