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简称《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7年9月3日发布的一部行政法规,用于规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的行为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管理办法)》,简称《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7年9月3日发布的一部行政法规,用于规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的行为和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的目的、条件、程序等进行规定,包括居民往来、探亲访友、公务活动、资产管理、投资创业、就业等。
2. 对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回大陆探亲访友的条件、证件等进行规定,包括办理往来台湾地区证件、入出境边防检查等。
3. 对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创业、就业等活动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包括投资申请、就业手续、社会保险等。
4. 对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如提供虚假资料、非法就业、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等活动的处理措施。
该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有效促进了两岸人员往来和交流合作,也为台湾同胞提供了便利和保障。同时,该管理办法也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