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对申请人进行举报,公租房管理部门会对举报进行核实。具体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或关注官方公告。
2020江门公租房申请对象主要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无房家庭和其他特定群体:
1.常住江门市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指在江门市本市区域内具有户籍或连续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规定标准的家庭。
2.无房家庭:指家庭成员在江门市范围内没有住房产权或通过购买、转移、接受无偿赠与等方式取得住房产权。其中,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等。
3.其他特定群体:指江门市政府根据市场需求与政策调整的要求,对退休人员、转移人员、残疾人等特定群体进行公租房保障。
江门公租房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 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需下载或索取江门市公租房管理部门指定的申请表格,并填写个人及家庭相关信息。
2. 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工作单位证明、收入证明、无房证明等。注意,不同特殊群体可能需要提供特定的材料。
3.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格及申请材料一并递交给江门市公租房管理部门。
4. 审核及公示:申请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对申请人进行举报,公租房管理部门会对举报进行核实。
5. 审批及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评定情况,进行申请人的房源分配,分配结果将在指定的官方媒体公告。
具体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或关注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