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自即日起,济南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上调整措施将持续有效,并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职工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渠道,提高购房可负担能力。
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自即日起,济南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调整措施如下:
一、首套普通住房贷款额度的调整 1. 购买普通住房的职工,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 2. 房价低于市均价的,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90%。 3. 职工家庭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的20%。
二、二套普通住房贷款额度的调整 1. 购买二套普通住房的职工,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70%。 2. 房价低于市均价的,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 3. 职工家庭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
三、商业类住房贷款额度不受调整影响。
以上调整措施将持续有效,并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职工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渠道,提高购房可负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