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规定了一定的债权受偿顺序,其中包括按法定顺序清偿的优先权债权。不过,建筑工程款在破产清偿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为享有破产优先权的债权之一。根据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清偿顺序,破产清偿财产应依次清偿:缴纳破产费用的债权、劳动者的工资、担保债权、税款等依法优先受偿的债权以及破产财产分配以前的其他债权。因此,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时,各种债权支付顺序是有规定的,被赋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称为破产优先权。破产法规定了一定的债权受偿顺序,其中包括按法定顺序清偿的优先权债权。不过,建筑工程款在破产清偿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为享有破产优先权的债权之一。
根据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清偿顺序,破产清偿财产应依次清偿:缴纳破产费用的债权、劳动者的工资、担保债权、税款等依法优先受偿的债权以及破产财产分配以前的其他债权。建筑工程款并没有明确定义为优先受偿债权,因此在破产清偿中可能无法优先受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建筑工程款是否享有破产优先权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